受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524]QZJL[GK]2020010、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官桥三角坑至泰兴信号灯路段钢护栏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524]QZJL[GK]2020010
2、项目名称: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官桥三角坑至泰兴信号灯路段钢护栏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交通管理设备 否 1(项) 1,480,000.0000
1480000 296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号1),按照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号1),按照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号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号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号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号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号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投标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4-30 09:08 报名截止时间:2020-05-15 09:08
9、投标截止时间:2020-05-22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05-22 09:00,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福建省安溪县凤城镇河滨西路
联系人姓名:杨芳
联系电话:13599114030
采购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一、二层
项目联系人:许月媚
联系电话:059522795666
开户名: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