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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公安局交通**支队2020至2021年度交通标志、护栏、挡车柱等交安设施维保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25 08:24:03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至2021年度交通标志、护栏、挡车柱等交安设施维保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至2021年度交通标志、护栏、挡车柱等交安设施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FZGY-CGSZ2020008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0610                 

开标日期:2020623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益源交通设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得分96分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北京路颍河大桥东下                                

中标金额:

年度基本巡检费120000.00元(二次报价)

设施增加、运输费”单价(在设施增加、运输清单范围内,以平方、根、个、次等为单元确定)的单价合计价64246.91元(二次报价)。

主要中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期限:12     

竞争性磋商小组名单:程润泽、田霈、孙治山

招标人名称: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址:阜阳市清河西路519号

   人: 孙治山        话: 0558-2622668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 

项目负责人:韩工       联系电话:0558-2165535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要求    

公告期限:2020624日至2020630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558-216553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239007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其他供应商得分及排序:

安徽省华轩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得分:73.78 排序:第二

徐州亿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得分:38.89 排序:第三

阜阳赞和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初步评审未通过。

特此公告。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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