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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中心城区城市家具更新隔离护栏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30 17:28:47

一、采购编号:NBITC-202010529G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中心城区城市家具更新隔离护栏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子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元)
1 浙江路鑫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西经济开发区 2115311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子包 标的名称 数量 设备综合单价 安装综合单价 合价(元)
亚运线路 非亚运线路
1 中央护栏 一般护栏 3748米 18900米 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
底座 1912个 9641个
边柱 76根 380根
特色护栏 378米 946米
底座 195个 484个
边柱 10根 20根
花箱 84组 /
机非护栏 一般护栏 2862米 30266米
底座 1490个 15437个
边柱 60根 606根
特色护栏 286米 3028米
底座 147个 1545个
边柱 8根 62根
花箱 / 672个
机电箱 大型 80个 211个(喷涂)
中型 150个 371个(喷涂)
小型 60个 50个(喷涂)

注: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浩、田培军、张顺法、王鹤鸣、程如宏、曾赛飞、陈千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金额:15.4766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9月3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9号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74-65857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项目联系人:周世雄、陈裕栋
电 话:0574-87224347、87356230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4-65753557
十、
附件:1.招标文件
2.开标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开标一览表.pdf
609.5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437.9K
招标文件OK.doc
49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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